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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社团管理办法

来源: 添加时间: 2018-05-06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社团管理办法

一、关于社团属性

教师指导、学生自制与管理的双创实践教学实施组织,是2016级、2017级及以后各届学生执行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群实践课程项目(选修方式)的教学组织单位。

二、关于教师管理责任

1.指导教师对学生团队进行指导、监督、重大问题决策如社长人选、活动审核、社团定位和主要教学任务的定义与落实效果、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

2.指导教师布置创新创业综合训练选修项目的教学任务,并考核学生成绩;

3.社团考核结果计入对指导教师的年度教学考核中。

三、关于社团注册管理制度

1.社团注册及年检考核工作由分院统一管理。没有完成分院规定的实践教学工作和绩效考核最低标准的社团将被取消资格;

2.社团下招募社员和考核社员也采用注册和学期考核检查制度,由社长、副社长和指导教师考核社员。新生入学后需加入学生双创实践社团,取得会员资格。只有社团会员才能参与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群的教学活动,并获得相应学分。会员未履行会员义务、不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将取消会员资格。社团社长1人,由高年级学生担任,副社长2-3人,由社团对应年级学生担任,每届任期一年。社团指导教师应定期就社团发展召开专项会议,监督学生开展实践活动。

四、关于社团承担的教学工作范围

组织创新创业综合训练选修课、负责公众号运营、保证社团活跃度、管理社团经费并定期上报账目、负责向大艺公众号和本专业公众号提交实践教学或双创教育特色及成果。

五、关于社团经费管理

各社团在指导教师监督下做好经费管理,社长为第一责任人。

1.社团活动属于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群的,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按项目申请经费资助;

2.社团活动不属于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群任务的,且与校外商业机构合作开展的,须上交总额5%的管理费。

六、关于社团考核

1.考核目的

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养成自主学习习惯;突出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现学生双创实践社团优胜劣汰,促进社团良性循环;本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具备社团指导教师资格的老师学年考核一票否决,不能申报双师双能资格,不能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大赛。

2.关键指标

1)社团微信公众号关注度(以截图为佐证,社团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增长率);

2)微信推送频率(社团应定期推送与社团定位相符的文章或活动推文,每月次数);

3)组织实施与晒艺、大艺至臻相关的推广营销活动数;

4)组织实施与艺术类分院或专业合作开展的活动数;

5)组织实施与校外商业机构合作开展的文化艺术类活动数。

6)以社团名义组织与参加的全国性各类文化艺术管理领域的活动或比赛次数。

3.考核流程及考核结果应用
  由学生双创实践社团社长核心成员按考核要求自主申报并填写《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社团评价调查(暂定)》,考核期分为两个阶段,每年3月—6月和9月—12月,学生于每学期第十六周上报数据及佐证材料,由社团指导教师集体评议,评选出优秀社团三个,并为社团核心成员颁发数字证书及奖品,优秀社团成员将作为学生奖学金评价指标之一。佐证材料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作假行为取消社团资格。对考核达标的社团,允许以社团为主导,开展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12学分的课程教学;对考核不达标的社团,将采取帮扶、合并或关停等方式,每专业学生双创实践社团数量不足3个的,由教师指导学生增设。教研室主任对学生双创实践社团承担管理责任,计入教研室主任学年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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